法院公赛博体育告发布日期:2023-03-14 浏览次数:

  赛博体育丛靖林、柏华娟:本院受理原告威海市环翠区威海卫小额有限公司与被告刁世珊、丛靖林、柏华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9 时 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温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王世君: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恒丰担保有限公司起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转换程序民事裁定书、证据复印件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9 时 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梁永德、李欢、慕新瑞、刘肖姝:本院受理的原告威海邦信小额有限公司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员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 13 时3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温泉法庭第一审判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朱岩:本院受理的原告陈美玲与你物权确认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员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8 时 4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温泉法庭第一审判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焦风波、丛培敏、焦江涛、孙传元、林文娟: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威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羊亭支行与被告焦风波、丛培敏、焦江涛、孙传元、林文娟金融借款、保证合同纠纷一案,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状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刘浩:本院受理原告威海亚罗立羽绒制品有限公司与被告威海丰泰服饰有限公司、第三人刘浩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原告威海亚罗立羽绒制品有限公司提起上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上诉状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

  李忠海:本院受理原告李卫娜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 8 时 30 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羊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董霞、威海光音五金化工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宋修刚、刘新强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二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员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 13 时 3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温泉法庭第一审判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董霞、威海光音五金化工有限公司、方正威、方向荣:本院受理原告马振勇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 8 时 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温泉法庭第一审判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固雅斯木业有限公司、王梅女、王剑飞:本院受理原告汪金海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 8 时 4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羊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王还生:本院受理原告韩连清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 8 时4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温泉法庭第一审判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杨乙峰、李东云: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住所不详,依据其他方式也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员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 时 00 分 (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王利群、威海盛隆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周传行与被告王利群、威海盛隆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1002 民初 1324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威海市国利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冠宇路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威海润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青岛华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威海迎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赛博体育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谭辉辉:本院受理王茂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 10:0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邢燕涛 :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登市支行诉你、文登建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山东华亿非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借款、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威文商初字第46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第十三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董红:本院受理王新勇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葛家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鞠海东:本院受理原告岳随民诉你、刘殿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威文宋民一初字第 179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宋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晓梅:本院受理祝梦奇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高村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苑伟:本院受理原告吕园园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威文民一初字第1296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第七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刘海涛、任君静:本院受理张书征、王小会、张燕妮、张师宪诉你二人及泰诺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保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高村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周佳建:本院受理石荣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高村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牟培源、魏海霞:本院受理执行张海文与牟培源、魏海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选择专业机构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次日起第一个星期四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技术室选择评估机构,逾期视为放弃相关权利。同时,告知你在选定机构之日后七日内来本院确定现场勘验事宜,如有异议在之后七日内向本院提出,逾期视为放弃相关权利,本院将在威海市文登区香北街 4-2 号楼 1 单元 502 室组织现场勘验,依法对本院查封的威海市文登区香北街 4-2 号楼1 单元502 室进行价值评估,此标的物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在公告期内到本院主张权利,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毕冬青:本院受理执行王恒军与毕冬青离婚纠纷一案,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选择专业机构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次日起第一个星期四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技术室选择评估机构,逾期视为放弃相关权利。同时,告知你在选定机构之日后七日内来本院确定现场勘验事宜,如有异议在之后七日内向本院提出,逾期视为放弃相关权利,本院定于选择机构评估机构次日起第 14 日下午 14 时 3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威海市文登区龙山路 58-1 号 1 单元1603 室对涉案房屋进行现场勘验,此标的物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在公告期内到本院主张权利,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薛学文:本院受理曹学亮、孙文英、杨维兰、曹志娟、曹志慧、曹志艳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员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须知。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在本院第 6 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王安菊: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天巧太阳能有限公司诉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1391 民初 143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内来我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院判决,可在送达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邸贵宾、陈秀艳: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卡特重工机械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1329 民初1281 号追偿权纠纷一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 2016 年 11 月9日 10:00 在临沭县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临沂市金鑫机械有限公司、武宜轮,韩宗娟、武汝峰:本院受理原告临沭县常林小额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1329 民初 2427 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2016 年11 月 9 日 8:30 在临沭县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临沂市金鑫机械有限公司、武宜轮,韩宗娟、武汝峰、郭冉:本院受理原告临沭县常林小额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1329 民初2426 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 2016 年 11 月 9 日 9:00 在临沭县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宋汉才:本院受理原告朱崇春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1329 民初 1462 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 2016 年 10 月 11 日 8:30 在临沭县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秦永贤:本院受理原告石江祥诉你餐饮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招齐民初字第20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王京苹:本院受理原告张建波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及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8 时 30 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齐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陈兆萍、王继业:本院受理原告韩勇宝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判令:两被告偿还原告代其偿还的借款本金 90000 元并支付利息 17353.63 元及自 2016 年 7 月4 日至判决确定的付款之日的利息(以 107353.63 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利率计算);诉讼费由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 日上午 8:30 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陈庄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贾小光:本院受理原告张艳青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522 民初 583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李国华:本院受理原告徐萌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告知合议庭组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送达后第3 日上午 9 时 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陈庄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一路顺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燕诉你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 4 日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金昶丞、马军海、金东顺: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芝罘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4)芝民一初字第 68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解除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芝罘支行与被告金昶丞、马军海、金东顺在 2011 年5 月 20 日签订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二手住房合同》。二、限被告金昶丞、马军海、金东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共同偿还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芝罘支行本金 201254.3 元、利息 10896.33 元及罚息 1467.96 元,共计213618.59 元(自 2013 年 4 月 12 日起分别按月利率 6.46‰、9.69 ‰暂计至 2014 年 1月 14 日),并按合同约定继续计算至判决生效之日止。三、限被告金昶丞、马军海、金东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共同赔偿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芝罘支行律师代理费用 13081 元。四、确认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芝罘支行对登记在被告金昶丞名下的、坐落于烟台市芝罘区红果里 49-3 号的房屋经拍卖或变卖后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如果被告金昶丞、马军海、金东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给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芝罘支行。案件受理费 4700 元,由被告金昶丞、马军海、金东顺共同负担。因原告已向本院全额预交,故三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迳付给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芝罘支行。限你们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第十五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杨杰、符凤秋:本院受理原告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山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寻找不到你们,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和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依法解除原被告签订的《个人借款合同》;请求判令两被告共同偿还原告借款本金 100122.67 元,利息、复息 17707.02 元(暂计到2014年 8 月4 日),以及自 2014年 8 月5 日起至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的利息、复息,暂合计 117829.69 元;请求确认原告对登记在符凤秋名下、坐落于烟台市开发区长江路16 号南楼 4 号内 11 号房产享有抵押优先受偿权;本案诉讼费由两被告共同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和 3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翟桂栋、孙道梅: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芝罘支行诉你们与翟桂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芝民一初字第110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于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01090.33 元、利息 60.26 元、滞纳金214.82 元和分期手续费816.66元(利息、滞纳金、分期手续费暂计至2015 年 1 月 14日),同时自 2015年 1 月15 日起至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仍按照合同约定计付利息、滞纳金和手续费给原告,并赔偿给原告律师代理费 7509 元,以上均由被告翟桂文承担连带责任;案件受理费 2494 元、保全费1120 元,由你们与翟桂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迳付给原告。限你们于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本院将被执行人位江松所有的,坐落于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宁海小区 9 号楼 2 号内 13 号、烟房权证开字第230536 号房屋所有权证项下的建筑面积127.24 平方米房屋一套以 512672 元进行变卖。注:变卖成交后的办证、过户、移交时所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涉案房产本次执行中本院不负责腾迁。变卖期限:支付价款期限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将全部价款打入我院账户(以到账先后时间为准)即可成交。户名: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执行款。账号:09985-00004。开户行:烟台农商银行大疃支行。交换号:0258 展示时间、地点:于变卖期限内在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展示。有意购买者,请于公告之日起 60日内,向我院提出申请,详情电话咨询。

  杨传忠、王宁宁: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保税港区支行诉你们及杨帆、刘晓妮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寻不到你们,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合议庭组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你们偿还借款本金及 2016 年 1 月 12 日前的利息、罚息共计 308491.87元,自 2016 年1 月 13 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仍按借款合同的约定计付利息、罚息,由被告杨帆、刘晓妮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4 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 9 时在本院第四十一审判庭公开审理此案。届时不到将依法缺席审判。

  郝云娥:本院受理原告栾淑萍诉你返还原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原告栾淑萍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合议庭组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烟台开发区鑫兴经济发展总公司、曾繁强:本院受理的原告柳春强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寻不到你们,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合议庭组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你们连带偿付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20240元及自 2016 年2 月 5 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的逾期利息和律师费 2000 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4 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 时在本院第四十一审判庭公开审理此案。届时不到将依法缺席审判。

  胡晓霞、包建军、青岛海卓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青岛海卓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南大街支行与你们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芝商初字第 1510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如下:1、限被告胡晓霞、包建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454.01 元,利息 572.88 元(计算至 2015 年 8 月 21 日),同时,自 2015 年 8 月 22 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仍按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给原告;2、原告对抵押物鲁 YD0720号英伦牌轿车经拍卖或变卖后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3、被告青岛海卓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被告青岛海卓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被告胡晓霞、包建军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 50 元由胡晓霞、包建军负担,青岛海卓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青岛海卓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承担连带交纳责任。限你们自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林忠霖: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芝罘支行与你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602 民初 604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如下:1 、确认原告解除与你签订的个人二手房住房合同行为有效。该合同已于 2016 年5 月24 日解除;2、限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偿还原告本金288875.58 元及利息 9148.57 元(计至 2015年 10 月8 日),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仍按合同约定计算利息给原告;3、原告对抵押物烟台市福山区民阜路58 号美航花园 3 号楼 2单元 1701 号房屋经拍卖或变卖后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4、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 6030 元由你负担。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柱、孔德姣、王虎、孙海霞: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芝罘支行与你们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 0602 民初605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如下:1、确认原告解除与王柱、孔德姣签订的个人循环协议行为有效。该协议已于2016 年 5 月 24 日解除;2、限王柱、孔德姣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偿还原告本金 470000 元、罚息 24771.62元(暂计至 2015 年11 月 15日),自 2015年 11 月16 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仍按合同约定支付罚息给原告;3、王虎、孙海霞以抵押物经拍卖或变卖后的价款对上述全部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原告对抵押物烟台市莱山区黄海城市花园岚园3 号楼3 单元 406 号房屋经拍卖或变卖后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5 、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9019 元由王柱、孔德姣负担,王虎、孙海霞承担连带交纳责任。限你们自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郭晓东、王秀玉:本院受理的原告烟台市隆飞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你们为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芝商初字第1479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如下:限你们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支付原告代偿款797003.59 元,违约金55000 元。案件受理费12320 元,保全费4920 元,由你们负担。限你们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钱红霞、杨元早、杨东霖、杨金潮、路英: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保税港区分行诉你们及烟台市恒信贸易有限公司、谭士峰、李雁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1 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盛泰服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中远国际航空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诉你公司民用航空运输销售代理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合议庭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在诉状中请求判令:1、被告支付空运费人民币 310360.25 元;2、被告自 2015年 1 月 16 日起至 2016年5 月 11 日止按人民银行同期利率承担欠付空运费的利息人民币 25326 元。自公告之日起经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陈杰: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在诉状中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偿还透支本金 47970.63 元、利息及滞纳金 10280.80 元(暂计至2015年 7 月 24日),并自 2015 年7月 25 日至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仍按双方约定的利率及结息方式向原告计付利息及滞纳金。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陈翔、丛妙妙、刘绍鹏: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盛熔投资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在起诉状中主张被告陈翔、被告丛妙妙共同偿还原告垫付的银行 48000 元、违约金6921.5元(暂计至2016 年 1 月 25日,自 2016 年 1 月 26 日起继续计算),并由被告刘绍鹏承担连带责任。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15 日内和 30 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李树荣:本院受理原告于仁平诉被告李树荣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因寻找不到你,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602 民初 961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和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赛博体育原告请求本院判令你协助被告于仁平办理坐落于烟台市芝罘区上夼西路59 号内11 号房屋的过户事宜。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4 日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毓璜顶人民法庭第四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谭君业:本院受理的原告迟建敏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芝毓民初字第 1005号民事判决书,判令准予原告迟建敏与你离婚,婚生女谭婷文由原告自行抚养。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吕艳萍、于丰源、谭科、荣双:本院受理的原告烟台赫艺泰富普惠投资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芝毓民初字第 715 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告吕艳萍、谭科、荣双偿还借款本金 47624 元,同时自 2015 年 5 月 27 日起按年利率 24% 计付利息、违约金、罚息,并支付律师费5100 元。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谭明军:本院受理原告桦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你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芝商初字第 1227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限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支付给原告建筑器材租赁费66322.29元(自 2011 年 11月 21 日起,计算到 2016年 5 月 31 日止),自 2016 年6 月 1 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仍然按双方于 2015 年4 月 22 日签订的协议书计算租赁费;同时,由你赔偿原告因丢失建筑器材而给原告造成的损失 142411.05 元;二、限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 日内按欠款额 208733.34 元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年利率4.35% 的四倍向原告偿付违约金 38337.36 元(自 2015 年5月 16 日起计算到 2016 年5 月 31 日止),同时自 2016 年6月 1 日至本判决确定给付之日止仍然按欠款额 208733.34元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年利率 4.35% 的四倍向原告偿付违约金。案件受理费 4424 元,保全费 1100 元,均由你负担。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王守君:本院受理原告王守志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寻找不到你,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和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判令:你支付借款本金100000 元及利息 9500元(按年利率 6% ,暂计算至 2016 年2月 29 日)。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和3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4 日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毓璜顶法庭第 4 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傅朝裕:本院受理原告台淑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602 民初15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于娜:本院受理原告于乐波与你解除收养关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四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 B 区四楼23 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李福前、李福忠:本院受理原告施祥军、施伟良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683 民初 306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由你们偿还二原告货款 12000 元及利息。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城区小额债务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付贵光、李佳丽: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莱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城支行诉你们与冯延义、李永群、张景华、王智学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 14 时 4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赛博体育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孙明鑫、车丽丽: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莱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城支行诉你们与王学俊、武崇进、任焕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3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 15 时 10 分 (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韩德波、陈东美: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莱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河支行诉你们与孙朋召、任增兰、韩德湖、尹淑丽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 16 时 4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于繁荣: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莱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过西支行诉你与李全君、安利波、庞京雷、曲桂君、王志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3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 14 时 40 分 (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于明昌:本院受理原告战鹤亭与你、郭洪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原告战鹤亭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状期满后的第 3 日 8 时4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赵群生:本院受理原告张永滨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莱州民初字第 236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徐晓艳:本院受理的你诉被告侯立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莱州民初字第1362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张永梅、叶洪飞、吴先英、柯云平、冯明亮: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莱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里店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 0683 民初 428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张永梅、叶洪飞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共同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0 万元及截止到2015年 9 月28 日的利息 80295.39 元;二、被告张永梅、叶洪飞付款的同时,给付原告自 2015 年9月 29日起至判决生效确定给付之日按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以实际欠款额计算的借款利息;三、被告吴先英、柯云平、冯明亮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付款责任。案件受理费由被告张永梅、叶洪飞承担,被告吴先英、柯云平、冯明亮对此费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山东省莱州市人民法院

  冯玉坤:本院受理原告刘学锋诉你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并做出判决。驳回原告刘学锋的起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莱州沙民初字第 526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唐福和:本院受理原告杜建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并做出判决。判决你偿还原告借款 39.5 万元,案件受理费、公告费由你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莱州沙民初字第 505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王聪芳、陈岩:本院执行的莱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与你社会抚养费征收一案,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683 执 1340、1341 号执行通知书、风险提示和报告财产令。执行通知书风险提示载明:责令你们立即履行(2016)鲁0683 行审 331、332 号行政裁定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视情节将你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予以公布。报告财产令载明:责令你们在公告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逾期不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本院将依法予以罚款拘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王竞隆:本院执行的莱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与你社会抚养费征收一案,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683 执1348 号执行通知书、风险提示和报告财产令。执行通知书风险提示载明:责令你们立即履行(2016)鲁 0683 行审434 号行政裁定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视情节将你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予以公布。报告财产令载明:责令你们在公告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逾期不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本院将依法予以罚款拘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李朋、姜爱娜:本院执行的莱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与你社会抚养费征收一案,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683 执 1119、1086 号执行通知书、风险提示和报告财产令。执行通知书风险提示载明:责令你们立即履行(2016)鲁0683 行审 116 、117 号行政裁定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视情节将你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予以公布。报告财产令载明:责令你们在公告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逾期不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本院将依法予以罚款拘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孙爱华:本院执行的莱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与你社会抚养费征收一案,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683 执1069 号执行通知书、风险提示和报告财产令。执行通知书风险提示载明:责令你们立即履行(2016)鲁 0683 行审75 号行政裁定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视情节将你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予以公布。报告财产令载明:责令你们在公告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逾期不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本院将依法予以罚款拘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张秀元:本院执行的莱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与你社会抚养费征收一案,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683 执1446 号执行通知书、风险提示和报告财产令。执行通知书风险提示载明:责令你们立即履行(2016)鲁 0683 行审334 号行政裁定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视情节将你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予以公布。报告财产令载明:责令你们在公告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逾期不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本院将依法予以罚款拘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王京龙、徐伟燕:本院执行的莱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与你社会抚养费征收一案,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鲁0683 执 2738、2739 号执行通知书、风险提示和报告财产令。执行通知书风险提示载明:责令你们立即履行(2016)鲁0683 行审 787、788 号行政裁定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视情节将你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予以公布。报告财产令载明:责令你们在公告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逾期不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本院将依法予以罚款拘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孙健:本院受理原告毛淑芝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下午 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平里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李建强:本院受理原告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烟台中心支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你给付原告款 84988.55 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莱州平民初字第 545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焦丰云、张洪文:本院执行的徐燕兴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683执 524 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和执行裁定书。执行通知书载明:责令你们立即履行(2015)莱州沙民初字第 561 号判决书确定的义务,(1) 给付徐燕兴欠款150000 元及利息,(2)交付案件受理费 3300 元、执行费2150 元。报告财产令载明:责令你在本令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执行裁定书载明:查封被执行人张洪文的座落在莱州市土山镇东代古庄村 24 幢1 号房一处(建筑面积83.42 平方米,证号莱房权证土山镇字第 083470号)。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王旭龙:本院受理衣洪成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审判庭组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2016)鲁 0611 民初第 797 号民事裁定书,查封你名下房产(房产证号:F009964)一处。自本公告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 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思味金糖食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刘培民诉你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 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烟台鲁东华夏庄园葡萄酒有限公司、烟台津祥软木制品有限公司、烟台东昌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胡佰祥、胡伯韬、胡珂源:王少兵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 (2015)栖商初字第 54 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院已立案执行。因你们下落不明,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冻结存款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责令你们自公告期满后三日内自动履行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依法强制执行。

  胡峰、叶静: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平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作出 (2016)鲁1426 民初字第 583 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洪丽: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平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作出 (2016)鲁 1426民初字第 224 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冯昊、夏东岩、荆传伟、邓云峰、李文明: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平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作出 (2016)鲁 1426 民初字第 221 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克:本院受理原告刘英敏诉你抚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告知书、合议庭组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宣章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田月娥、孙贵花、田子成:本院受理原告乐陵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下午3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李金玉:本院受理原告乐陵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与刘春勇、郭红梅、史建立、郭淑静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乐民初字第 1370号民事判决书一份。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朱集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宋宗军:本院受理原告于静静诉你为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1481 民初第 138 号民事判决书一份。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化楼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姜玉东、吕朝霞:本院受理原告张雨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要求你们偿还货款 35210 元及利息。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并订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黄绍冉: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周存强、李金福及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和 30日内。并定于 2016 年 10 月 17 日 9 时 30 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赵爱民、王福久、韦统智: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 2016 年 10 月 17 日 10 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陈舒、高冉: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及黄启林、赵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1722 民初 1040 号民事判决书。你们应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杨奥明、杨明磊、杨成钢: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及白占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1722 民初 1018号民事判决书。你们应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杨明磊、杨奥明: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及朱亚东、王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1722 民初1046 号民事判决书。你们应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张秀魁: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及赵圣柱、田执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1722 民初 1261 号民事判决书。你们应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刘功顺:本院受理上诉人刘洪正上诉山东永诚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 15 民终 210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被执行人白林河、王桂芝、赵一娟、山东聊城福瑞龙居建筑装饰有限公司、聊城集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聊城华东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聊城市东正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依据本院(2013)聊商初字第 59 号民事判决申请执行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 15执 370号执行通知书,责令你们自执行通知书送达之日立即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对你们的财产进行评估、拍卖。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限你们在公告期间或公告期届满的次日上午 9 时到本院领取执行通知书,选择评估、拍卖机构。逾期则视为放弃选择评估、拍卖机构、对评估报告提出异议的权利,本院将依法定程序对你们的财产进行处理,不再另行通知。

  吴福贵:原告杨晓洪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依法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 15 日内。逾期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日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阳谷天泉化工有限公司、孙爱英、孟昭阳:原告张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依法受理。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 15日内。逾期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 10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梁超、朱文果:原告阳谷景阳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们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依法受理。原告起诉你们要求确认原、被告之间的《 租赁合同》已解除,给付租赁费、空调费、燃气费、电梯费等费用并承担违约责任共计 96万元,朱文果承担连带责任。因新泰市果都镇杜家庄村委会出具证明材料证明朱文果常年外出不在家,家中无人。原告提供梁超住址为泰安市泰山区青山南村 9 号楼2 单元 401 室,直接送达查无此人,泰安市公安局站前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显示梁超家庭住址为泰安市泰山区财源办事处后七村(现为后七里社区)9 号楼2 单元 401 室,该社区谷志证明梁超从未在后七里社区居住过,向以上两地址邮寄送达后邮件均因无人接收退回。本院于2016 年5月 23 日第一次开庭审理了原告阳谷景阳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们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原告提交了新的证据,需要第二次开庭审理,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 日即视为送达。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 9 时(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城关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孙铁钟:本院受理庞学占上诉你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 14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秦寿田、山东露易莎调味品有限公司:赵文福诉孟庆尚、秦寿田及卢化明诉张成霞、山东聊城国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山东露易莎调味品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两案,我院已作出 (2015)聊民一初字第 17 号和(2016)鲁 15 民终702 号民事判决书,分别判决驳回了赵文福、卢化明的诉讼请求。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该两份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该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聊城峰润商贸有限公司、聊城市新星铸管有限公司、吕峰、郭静、魏建华、王庭海:本院受理的山东聊城鼎诚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 15 执 372 号执行通知书,责令你们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履行(2014)聊商初字第 128 号民事判决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限你们在公告期间或公告期届满的第二个工作日上午 9 时到本院领取执行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桑岐华、王秀香:本院受理原告白林中诉你们与孙习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二人现在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和合议庭组员通知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 8 时 30 分(法定假日顺延)在宁阳县人民法院伏山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武莉丽、张振荣、刘敬珂、武兴涛:本院受理原告张强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982 民初 1669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武莉丽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原告张强借款本金人民币 100 000 元及利息;被告张振荣、刘敬珂、武兴涛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岳家庄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张会波、马玉华:本院受理原告牛兴鹏、王艳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983 民初 843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石横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龙:本院受理原告胡维峰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上网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8时 30 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石横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李静: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张丛与被上诉人徐西梅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上诉人不服(2015)新民初字第 3018 号民事判决上诉至我院,因无法与你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5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汤京国:本院受理上诉人(申请再审人、原审被告)李宗水与被上诉人(被申请人、原审原告)刘平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判决:撤销新泰市人民法院(2015)新民再字第 9 号民事判决;维持新泰市人民法院(2012)新民初字第3719 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二项;撤销新泰市人民法院(2012)新民初字第3719号民事判决第三项;驳回被上诉人刘平对上诉人李宗水立即归还借款 50000 元,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利率的四倍支付利息的诉讼请求。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9 民再 5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华网天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肥城市安达商贸有限公司、 李强:本院受理上诉人高花、刘涛与你等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开庭传票送达后第三日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徐宁:本院受理的上诉人赵波、赵广顺与被上诉人周长庚、赵民、原审被告徐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9 民终 821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杨涛:本院受理的你与侯晓萌、李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3)泰民申字第 2 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孙峰、亓桂英、山东鑫颖园林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孙建伟与你们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9 民初 129 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于桂军:本院受理原告李宝凯诉你与孔祥晓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923 民初417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州城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于桂军:本院受理原告周兵诉你与孔祥晓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923 民初41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州城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茂华、刘秀梅:本院受理原告孙华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 0923民初 255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三庭(原新城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刘庆军:本院受理耿丽娟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银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李启刚、陈萍:本院受理原告井蕾诉你确认夫妻共同债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三庭(新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耿进行:本院受理原告王美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三庭(新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郭凤法:本院受理原告张存立诉你修理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三庭(新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于学良、陈纪凤:本院受理原告宋宪林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邮寄、直接送达等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991 民初 35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于学良支付货款 83844 元及利息)。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张胜国、王华、利:本院受理原告李万斌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邮寄、直接送达等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不提出答辩意见不影响本案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 9 时在本院第二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保定市正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能源重型装备集团鲁中装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邮寄、直接送达等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不提出答辩意见不影响本案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 时在本院第一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山东江中大药房药业有限公司、叶建华:本院受理原告泰安恒泽钢铁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邮寄、直接送达等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泰高新民初字第 320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于学乾、李元秀:本院受理原告马玉军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邮寄、直接送达等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泰高新民初字第 306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于学乾偿还借款本金 30 万元并支付利息;判决李元秀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偿还责任;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本院受理原告王桂鸾诉你、山东一箭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邮寄、直接送达等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不提出答辩意见不影响本案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 9 时在本院第一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泰安顺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邢现宝:本院受理原告王健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邮寄、直接送达等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 0991 民初 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刘登敏:本院受理原告关继镇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邮寄、直接送达等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 0991 民初 45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不准双方离婚)。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赵兴同、冯合艳、山东中铁地产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高新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邮寄、直接送达等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不提出答辩意见不影响本案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 时在本院第一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李元清、马钦灵、程慧: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高新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邮寄、直接送达等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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